欢迎访问“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收藏本页
设为首页
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 通知公告 > 最新资讯 >
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关于首次征集工程消防专家库的通知
日期:2025-07-01 09:24:01浏览次数: 501     字体: 正常

各相关单位、专家:

为进一步提升南平市消防技术服务水平,强化消防领域的专业支撑,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消防专家库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福建省内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筑设计院、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消防服务机构及消防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单位中,在消防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

二、专家职责

1. 为南平市各类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设计、审查及验收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确保项目符合消防规范和标准。

2.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设计、审查及验收及工作,及时发现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 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相关重点课题、管理政策的调研、论证和制定工作,为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供专业建议。

4. 参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监督、认定、咨询、评审、评估、培训等工作,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5. 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相关技术问题,提供有效的技术解决方案。

6. 对南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消防工作的改进和完善,承担协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申报条件

1. 政治素养与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工作严谨,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2.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备胜任现场检查工作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行业内普遍认可的权威知名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

3. 专业经验与能力: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或具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技术相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审图等工作经验,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工程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强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

4. 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5. 其他:已列入福建省或地级市专家库的直接入库,无需资格审核,但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四、申报程序

1. 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有申报意向者如实填写《南平市质量安全协会消防库专家信息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若是单位推荐,需在申请表上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2. 材料报送:申报人将上述材料报至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玉屏桥源鸿楼204室;联系电话:0599-8857087;邮箱:2028191866@qq.com 。

3. 审核与公示: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将在协会官方网站及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纳入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消防专家库。

五、专家管理

1. 管理主体: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消防库专家库的日常管理。

2. 聘任制度:实行专家聘任制,聘期3年。聘期届满经审查合格的,可以续聘。

3. 动态管理:实行专家动态管理制,根据专家履职情况、年度综合评价等,解聘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适时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协会将定期组织专家进行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专家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

六、征集时间

本次消防库专家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请各申报人务必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欢迎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申报,共同为南平市的消防安全事业贡献力量!如有疑问,请随时与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联系。

                                                                                                                            

附件: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消防专家库信息登记表.doc

                                    

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025年6月30日


主办单位: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玉屏东路1-17号204室 备案号:闽ICP备20010954号-1